以案为鉴 | 教育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警示录 其他问题专题

撰稿人:夏鑫琥发布者:夏鑫琥发布时间:2025-06-18浏览次数:

其他问题包括6种表现: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违规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接待、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力。

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负面清单:

1.超编制、超标准核定、审批或配备公务用车。

2.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借用、换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

3.挪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4.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5.以各种名义为个人配备驾驶员。

6.违规为个人变相配备专车。

7.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

8.违规处置公务用车。

违规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负面清单:

1.擅自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至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名下,或者不配合办理权属登记。

2.未经批准建设或者大中修办公用房。

3.不按规定腾退移交办公用房。

4.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

5.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或者处置办公用房。

6.擅自安排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使用机关办公用房。

7.为工作人员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或者未经批准配备两处以上办公用房。

违规接待负面清单:

1.无公函或邀请函接待,或以电话记录代替公函作为报凭据证。未按规定交纳住宿、伙食、交通费用。

2.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3.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跨地区迎送;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安排群众迎送;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迎送;搞层层多人陪同。

4.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香烟、酒,违规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5.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向下级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6.接待单位超标准接待,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安排专场文艺演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负面清单:

1.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

2.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

3.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

4.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5.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证券,买卖股票或者其他证券投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入股等违规营利活动。

6.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7.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该党员干部未按规定纠正。

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

1.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责任;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失察失职。

2. 办理服务事项严重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并造成不良影响。

3.只发号令不出实招,只造声势不做实事,热衷说大话、喊口号,重显绩轻潜绩。

4.不思进取,求稳怕乱,工作中习惯于用老经验老办法解决,对新情况新问题反应迟钝,没有下力气认真研究解决。

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负面清单:

(一)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

1.为开会而开会,不解决实际问题;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

2.文件材料照搬照抄,超篇幅、超范围发文。

3.随意设立网络工作群,要求基层在群里“打卡留痕”。

4.调研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以调研之名行督查检查考核之实;调而不研、扎堆调研,甚至让被调研单位写报告。

5.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

(二)村级组织减负方面(城市社区组织参照执行)

1.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

2.党政群机构对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设立村级工作机制、专人专岗的,却将本应协调解决的人员、经费等保障责任转嫁给村级组织。

3.简单以设机制挂牌子安排村级组织任务、以填报表格或者提供材料调度村级组织工作、以“是否留痕”印证村级组织实绩。

4.违规要求村级组织在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规定以外对口挂牌。

5.违规要求村级组织出具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

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负面清单:

1.党组织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对作风问题“只挂帅不出征”,未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作风建设亲自抓、负总责。

2.领导干部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干部作风问题失管失察,导致作风问题多发频发、纠而复发、屡禁不止等。

3.领导干部未带头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四风”,自身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问题。

案例一:许昌学院原党委书记陈建国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酒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

2014年至2015年,陈建国任许昌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期间,安排院办公室主任购买茅台酒11箱用于公务接待,费用合计5.61万元,以办公用品、低档酒水发票等形式予以报销。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许昌学院租赁两台2.0T帕萨特轿车(新车价格24.8万元),供陈建国等人使用,费用合计45.435万元。2020年2月,陈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案例二:东北财经大学原党委书记都本伟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

2016年7月,都本伟向锦州某私营企业主借用1辆丰田牌轿车供个人使用,2019年12月归还。期间,车辆保险费用3.02万元由该私营企业主支付。都本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都本伟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案例: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春阳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7年7月至2021年11月,王春阳于双休日期间,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使用学院公车往返学院与平顶山住所,累计330次。2022年7月,王春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案例四:广西科技大学原校长、党委副书记李思敏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至2022年,李思敏先后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在公司食堂的“一桌餐”及在高档酒店组织的宴请;与家人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赴厦门、云南等地的旅游安排;收受私营企业主送给的高尔夫球杆,先后多次接受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先后多次因私使用广西科技大学公务车辆。李思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李思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五:浙江工业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陈鹰长期违规打高尔夫球,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3年至2021年,陈鹰在担任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等职务期间,先后25次在多家俱乐部打高尔夫球,打球费用2.33万元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7年春节前、2019年上半年,陈鹰先后收受2名私营企业主赠送的高尔夫球杆各1套,共计价值8.65万元。陈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45万元。

案例六:南方医科大学党委原书记陈敏生违规长期占用公有住房和办公用房等问题。

2012年6月至2023年2月,陈敏生违规占用单位3套公有住房供个人使用,占用1间办公用房作为其个人午休房。2013年至2023年,陈敏生多次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117.49万元。2022年7月,陈敏生借出差之机游览多个旅游景点,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陈敏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七:成都市通锦中学校行政办公室副主任杨政远违规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

2017年4月13日,杨政远在负责四川省中学校长协会第十届二次理事会、监事会议的会务接待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对参会人员的接待就餐标准进行管理,致使参会人员在就餐过程中违规消费了4瓶白酒和21瓶啤酒。以上酒水费用合计1444元与餐费一并由成都市通锦中学校报销。杨政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上缴财政账户。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各地方纪委监委网站等